索引号: 008351307/2018-00035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生效日期: 2018-12-27 文 号: 泸供安稳[2018]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08B国内贸易(含供销)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信访维稳工作自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7 00:00:00 【字体:
  今年以来,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委群工局的工作部署,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制定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将措施细化到日常工作中,从落实责任抓起,督促责任人抓实,全年未发生一起群访和越级上访事件,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全年信访维稳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市社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与党建工作、脱贫攻坚、企业改革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制度和渠道,落实了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领导责任制,调整充实具体工作人员。年初市社党组与企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信访维稳责任书,将工作目标细化,部署到责任人。

  二、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服务理念。在信访工作中市社党组坚持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及时认真处理好各种来信、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对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原企业职工的思想动态,多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来信,市社安排人员多方查阅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给予书面回复。

  三、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今年市社党组针对系统可能信访工作情况,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一是从掌握苗头性上访动态入手,狠抓信息排查工作。今年来采取定期排查、现场督办、信息报送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工作手段和渠道收集信访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访的预警机制,把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两节”、“两会”以及市委巡察组在市供销社开展巡察等敏感时段,针对性地制定了防范措施,提前开展企业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对排查结果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使领导及时了解群众上访苗头,掌握信访动态,并将责任进一步划分到企业,落实到个人;三是建立现场督办制度。对在现场发现的问题和纠纷做到即查即改即办的制度。

  泸州市广隆日用杂品有限公司原职工陈光富同志于2018年11月5日书面向泸州市政府问政平台信访,要求泸州市广隆日用杂品有限公司退还其父陈绍荣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大河街149号入股的17.63平米房产。市社从问政平台收到该信访件后,党组书记、主任陈晓荣就作出批示,要求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尽快收集资料,查清真相,及时向泸州市政府问政平台回复。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庆伟带领企业科、安全维稳办的同志,汇同企业负责人走访泸州市广隆日用杂品有限公司知情人、核查房产产权证、土地证等原始资料。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证明泸州市江阳区大河街149号产权明晰,属泸州市广隆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所有,与陈光富同志无关。我社于2018年11月8日以泸供办〔2018〕39号文件向泸州市政府问政平台进行了回复,同时以挂号信的方式将此回复送达陈光富同志。

  四、强化学习,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学习新《信访条例》,认真传达上级信访部门最新精神,深入学习最近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经常召开信访工作会,探讨信访热点、难点问题,通报排查不稳定因素,并就信访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商讨解决办法,不断提高市社机关人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信访接待能力,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参加培训会、座谈会等,不断提高市社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今年3月,参加了市群工局举办的泸州市信访工作业务培训,通过具体的信访业务学习,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交流沟通的能力。三是将上访信息录入“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网络化管理,方便群众查询,切实引导群众逐级走访,进一步规范供销社的信访秩序。

  五、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坚持责任导向,努力实现稳定的目标。一是针对供销社改制遗留问题,分析存在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督促企业管好人,看好门。二是做好特殊时段和节假日的稳定工作,根据新时期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了《泸州市供销社突发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印发到企业和机关各科室。三是认真执行“属地管理”原则,与北城街道、社区签订了综治维稳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认真完成辖区综治、维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综治、法制、禁毒、防邪教等宣传活动,配合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有效控制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由于工作认真细致,全年未发生治安案件。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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