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1307/2019-00003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社 |
| 生效日期: | 2019-01-14 | 文 号: | 泸供安[2019]1号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08B国内贸易(含供销) |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2019年“两会”、春节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供销社、市社直属企业:
为切实做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9年“两会”、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19年“两会”、春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泸市安办〔2019〕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市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春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月3日前。
三、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市社检查本级企业。
(二)各区县供销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检查所属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检查贯彻落实1月9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区县供销社监管责任情况,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亲自安排部署、是否亲自带队检查、是否分析解决问题等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实现闭环管理、是否加大安全投入、是否强化教育培训、是否作好应急准备等情况。
(三)检查贯彻落实市社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等情况。特别是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等情况。
(四)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修订和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情况,检查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信息报送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要采取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检查,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具体到单位,做到一目了然。
(二)各区县供销社要于2月15日(详见附件)前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具体隐患报市社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办),由安办汇总提交市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达整改任务。
(三)开展检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尽可能不打企业的正常经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舒建华,联系电话:2299492,QQ邮箱:2188437388
附件:泸州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统计表
2019年1月至2月3日
检查单位: 填报时间:
为切实做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9年“两会”、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19年“两会”、春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泸市安办〔2019〕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市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春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月3日前。
三、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市社检查本级企业。
(二)各区县供销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检查所属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检查贯彻落实1月9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区县供销社监管责任情况,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亲自安排部署、是否亲自带队检查、是否分析解决问题等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实现闭环管理、是否加大安全投入、是否强化教育培训、是否作好应急准备等情况。
(三)检查贯彻落实市社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等情况。特别是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等情况。
(四)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修订和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情况,检查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信息报送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要采取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检查,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具体到单位,做到一目了然。
(二)各区县供销社要于2月15日(详见附件)前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具体隐患报市社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办),由安办汇总提交市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达整改任务。
(三)开展检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尽可能不打企业的正常经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舒建华,联系电话:2299492,QQ邮箱:2188437388
附件:泸州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统计表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统计表
2019年1月至2月3日
检查单位: 填报时间:
| 行业领域 | 检查执法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
| 组织 检查组 | 其中暗访暗查督查组 | 检查 企事业单位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共计投入落实隐患整改资金 | 停产 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 | 关闭 取缔 | 处罚 罚款 | 问责曝光责任单位及个人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
| 排查 | 已整治 | 排查 | 已整治 | |||||||||||
| (个) | (个)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万元) | (家) | (个) | (家) | (万元) | (家、人) | (家) | |
| 合计 | ||||||||||||||
| 1.交通运输 | ||||||||||||||
| 2.煤矿 | ||||||||||||||
| 3.建设施工 | ||||||||||||||
| 4.非煤矿山 | ||||||||||||||
| 5.危险化学品和 易燃易爆物品 | ||||||||||||||
| 6.城乡公共安全 | ||||||||||||||
| 7.消防 | ||||||||||||||
| 8.工贸行业 | ||||||||||||||
| 9.特种设备 | ||||||||||||||
| 10.人员密集场所 | ||||||||||||||
| 11.其他行业领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