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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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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政府领导,为正县级单位,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内设办公室、社务指导科、经济发展科、企业发展科、人事科、财务科、监事会办公室7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

市供销社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恢复重建基层社,已实现乡镇全覆盖;构建起以市供销集团公司为龙头,社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区县供销平台公司和专业性业务公司为支撑的社有企业集群;农村电商泸州模式得到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充分肯定,纳溪区、泸县、叙永县、古蔺县成功创建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泸州市“三社”融合建强基层社模式,写入2021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全省推广;泸县、古蔺县进入全国总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培育名单,泸县作为四川省唯一区县进入全国总社整县推进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试点和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

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乡村振兴优秀市级单位。2024年8月,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泸州成功召开;2024年11月,全国供销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化综合改革基层为农服务培训示范班在泸州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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