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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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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市供销社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督办、对外宣传、综合调研、文书档案、目标管理、机要保密、年鉴编纂、办公自动化、网站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建设、依法治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值班值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机关资产管理、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

(二)社务指导科

负责系统行业指导体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牵头负责系统综合业绩评价工作。指导系统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单位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协调市联社成员社之间的关系,指导系统行业协会的发展。

(三)经济发展科

负责系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拟定。负责系统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下乡工作。负责汇总本系统统计报表并开展经济运行分析。指导城市社区经营服务网点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各种农业会展、品牌推广工作和系统数字供销网建设工作。

(四)企业发展科(安全管理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系统企业发展规划,指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金融业务合作、合作发展基金工作。负责对内、对外联合合作,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加盟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全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市本级企业的管理、指导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综合管理工作。

(五)人事科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干部监督、教育培训、因私出国(境)、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组织协调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离退休人员及社属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财务科

组织实施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的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负责汇总本系统财务报表。负责机关工会、机关党委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市供销社资金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平衡、监督管理。负责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系统审计工作。指导系统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市供销社监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重大投资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指导系统监事会工作。承担纪检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制度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双拥、基层治理、帮扶、救助等社会工作。领导群团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市供销社机关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内审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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