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馨、李发龙等2名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4-12-02 10:5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区县供销社,市社直属企业,市社机关各科室:根据《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经研究同意:肖馨同志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正式担任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李发龙同志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正式担任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科科长。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