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工作指导的实施意见
泸供发〔2013〕11号
各区县供销社,市万丰、惠丰农资公司,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切实巩固供销合作社发展基础,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供销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指导的意见》(川供社〔2013〕90号)要求,结合实际,就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总体目标,遵循“为农服务、市场导向、开放办社、联合合作”的原则,按照“改造、新建、提升”的工作思路,以健全组织体系、改造经营网络、管理运营资产、强化服务功能、壮大人才队伍为重点,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把“三社一会一终端”(基层供销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经营网络终端,下同)等基层组织打造成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全面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新时期供销社基层组织的发展目标,是实现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数量明显增加,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更加完善,组织功能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以“三社一会一终端”为载体、运转有序、效能优良的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基层供销社总数达到50个,其中每年新建改造基层社10个、创建标杆基层社4个,现有基层社全部恢复经营服务功能,空白地区基本完成新建任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达到500个,创建省级以上示范社1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总数达到300个,创建星级综合服务社30个,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到80%以上的乡镇和60%村社。
三、工作重点
(一)力争基层社建设有新的突破。一是恢复重建一批基层社。对没有供销社基层组织或基层组织不健全的区县,要根据县域经济重点区域布点和乡村经济发展格局的变化,对基层供销社的建制和布局作出规划,通过组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有企业下伸经营服务网点等方式进行全面恢复,使其逐步担负起建设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组织者与落实者的职责。二是改造创新一批基层社。对一些资产相对优良、功能偏弱且具有资源整合优势的基层社,要吸收社会资本,实行股份合作进行重组改造,盘活社有资产,激活业务经营,加强综合服务,逐步恢复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三是提升发展一批基层社。以“创建标杆基层社”为抓手,选择部分组织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有发展潜力的基层社,在保持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前提下,加快改造提升农副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庄稼医院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基层服务组织,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建立股权分红、盈利返还机制,加快形成农村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二)力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水平有新的提升。一是严格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中心)建设和改造标准(修订)》,配置服务设施,优化服务内容,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与“新网工程”的对接,切实保证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建设质量,真正树立起基层供销社在农村的新形象。二是加快发展速度。继续按照“政府引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全面整合基层供销社土地、房产等资源,加强与各部门、乡(镇)政府、农村社区“两委”的联合合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在新农村示范片、连片扶贫开发等地区推进,加快农村社区服务社建设进程。三是拓展服务领域。有效整合乡村两级公益性服务职能,引入通讯、邮政、金融、保险等代理服务,将劳动就业、养老幼教、卫生医疗等公益性服务内容纳入综合服务社,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管理,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服务水平。
(三)力争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有新的亮点。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新要求,量质并举,通过积极领办、加快发展;强化示范、带动发展;加强扶持、引导发展等措施,领办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服务好”的规范化、示范性专业社,使之成为供销社重要的组织基础。利用供销社的网络优势和组织资源,重点抓好“食用菌、花椒、龙眼、稀有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四)力争专业协会发展有新的形象。县、基两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地方经济产业发展需求,积极领办各类专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扩大覆盖面,做好政策协调、法律咨询、技术指导、商品营销、人员培训等多种服务。
(五)力争基层供销社资产运营管理有新的成效。要着眼于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倡县级社对基层社的人、财、物实行统管,建立基层供销社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和机制,重点加强土地使用和设施所有权的保护与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基层社资产保值增值。
(六)力争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有新的面貌。一是加强对基层组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培训。层层制定并实施业务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技术交流会或专题讲座,对基层组织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化、职业化教育,提高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引入农村经济领域中善经营、懂技术、会管理的社会能人担任基层社主任,选派机关或县(区)属企业的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挂职,为基层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三是激发基层社班子的工作动力。把事业的发展与个人发展联系起来,建立以事业激励人、以待遇吸引人、以感情凝聚人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社班子艰苦创业的积极性和创新发展的斗志,全面加快基层供销社建设步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泸州市供销社推进基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社综合业务科),负责推进基层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等各项工作。各区县供销社都要把基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县级联合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者和实施者,要强化主导作用,切实履行起统筹规划、协调政策、整合资源、建设班子、维护权益、督促检查等职责。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从2013年起,省社将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由省社从社有资产收益、省级农村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中安排,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执行时间为2013年到2015年三年。市社、区县社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要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供销社发展基层组织的政策扶持和项目资金支持,力求从政府层面形成推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氛围。
(三)优化体制机制。各区县供销社要制定基层组织建设3年工作规划,确立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制定和细化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时间表。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加大对基层组织项目资金的投入。市社继续实施领导联系定点帮扶基层工作制度。区县供销社也要建立定点帮扶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协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工作规律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指导各地创造性推进基层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基层工作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的权重,项目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向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倾斜。市社将对各地推进基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每年年底开展专项考核检查。
泸州市供销社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