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泸州市供销合作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
泸供办〔2017〕29号
直属企业、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全国供销合作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供销法字〔2016〕29号)和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泸委发〔2017〕7号)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文件要求,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制定了《泸州市供销合作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同时成立泸州市供销合作社“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现印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泸州市供销合作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至2020年)
2.泸州市供销合作社“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年-2020年)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全国供销合作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供销法字〔2016〕29号)和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泸委发〔2017〕7号)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文件要求,泸州市供销合作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七五”普法)。为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各项部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更加深入。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积极构建供销社普法工作格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供销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服务三农”发展目标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始终将依法办社、依法治社、促进发展作为供销社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机关科室、直属企业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突出抓好经营管理人员,各科室负责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实践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供销社工作实践中,强化法治在引领和保障供销事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供销社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市委依法治理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报告、座谈、讲座、培训等形式,把学习宣传引向深入,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一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宪法有关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供销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直属企业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二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民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及诉讼、仲裁、信访、劳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深化供销社改革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学习《公司法》、《合同法》及企业改制重组、内部治理、上市融资、财税管理、市场监管、电子商务、金融、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农”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四)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供销社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各科室、直属企业班子成员岗位需要,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的方法,推动学法经常化。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推进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治理。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签订等事前征求法制部门(法律顾问)意见制度。大力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培育供销社法治文化。
(六)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网站、报纸、杂志、微信客户端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经营服务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展载体阵地。注重利用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件,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警示教育,强化教育效果。
三、工作步骤
市供销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市供销社在制定好规划的基础上,抓好具体措施的落实,做好宣传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供销社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加强监督,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市社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供销社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科室、直属企业要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决策咨询。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人财物保障。一要抓好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培养法治骨干,通过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鼓励和支持法治工作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担任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二要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有条件的单位要逐年增加普法经费预算。
附件2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晓荣 党组书记 主任
副组长 杨庆伟 党组成员 副主任
胡学莲 党组成员 副主任
胡 林 党组成员 机关党委书记
熊春艳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李启富 党组成员 副主任
成 员 陈显贵 副县级干部
黄 蓉 副调研员
赵 英 行政办公室主任
支 梅 党委办公室主任
雍杨景 财务科科长
丁国良 监察审计科科长
李晓培 科发科副科长
郭红萍 劳动人事科副科长
张 伟 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科发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