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泸供安〔2018〕4号
泸州市供销社党组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工作与供销社改革发展、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根据省供销社和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了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按照《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泸编发〔2017〕109),市社成立了安全维稳办公室,充实配备了安全工作专职人员,负责全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安全工作职责。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市社与直属企业签订了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市社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8份。
(二)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泸州市供销社2018年安全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三)根据市社机构调整和党组班子的分工,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工作职责范围,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原则,分工明确,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三、加强安全工作考核
(一)做好了对企业安全工作的年终考核。根据年初市社与企业签订的《2017年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采取查阅的方式,查看了包括工作笔记、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各项制度在内的安全工作资料,逐项对照,重点考核了2017年直属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和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等八个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各项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领导干部进行了述安活动。市社党组认真开展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活动,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分工,重点围绕安全工作、维护稳定工作、信访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制度落实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述职。通过安全述职的开展,党组一班人更加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
四、强化安全生产督查
上半年,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社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直属企业,重点开展了烟花爆竹、农药化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旧房屋、旧厂房、旧仓库、出租门店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进行各类安全检查5次。
五、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及时传达贯彻省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共召开安全专题会议4次。
(二)参加全市集中安全宣传活动共3次,散发安全宣传资料200余份。
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一)抓好重点时段和节假日的安全工作,为抓好岁末年初以及“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制定了《泸州市供销社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泸州市供销社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暨“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将安全任务部署落实到位,保证了节日安全。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以及省供销社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泸州市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了《泸州市供销社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部署。二是强化安全督查。按照省市安委会的部署,逐项落实“安全生产月”要求。共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2次。三是积极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散发安全知识、安全法规资料200余份。四是加强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和企业参加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实效。
(三)抓好汛期安全工作。为明确汛期安全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泸州市供销社2018年汛期安全工作意见》,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二是抓好汛期安全检查,对市属企业烟花公司、土产站、沱江市场、土产公司所属的门市、仓库、批发零售市场、老旧房屋等进行了多次全方位的检查,督查企业做好排水沟清掏、仓库防雷电和电线线路的维修检查等工作。
(三)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联系方式,严格值班纪律,密切关注当前雨情、汛情和灾情,及时准确汇总报告汛情信息,保证信息畅通和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报送。
七、加强隐患治理工作
坚持隐患治理常抓不懈,发现隐患及时治理,不留隐患,始终把烟花爆竹仓库、批发市场、年久失修的房屋作为防范和隐患排查的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同时把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整治相结合,半年来市社组织专项检查和常规性检查3次,今年上半年共投入12万元,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八、强化应急救援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要求,泸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泸州市供销社直属企业联合龙马潭区消防大队、龙马潭区小市街道办事处在沱江市场开展了安全知识培训暨应急疏散消防演练,结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学习以及观看火灾警示案例,由龙马潭区消防大队陈健就如何预防各类火灾的发生进行了专题讲解,共50余人参加了现场演练活动。通过此次培训和演练,学到了安全应急和救援知识,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而且有效巩固和提高全员火灾事故抢险实战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取得了实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九、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责任书的内容,逐项对照,落实工作措施,保证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抓好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监管和安全隐患整改。
(四)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
(五)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章操作,违规生产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泸州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6月27日
